Uber指共享汽车与的士的慨念不一 冀政府尽快推出立法时间表

2017-11-29 09:28

本港现时未为网约车进行规管,消委会提倡政府开放市场。网约车公司Uber香港区总经理佘隽知认为,消委会的报告有前胆性,报告提出1500个牌照的出发点是在现有法例下进行最小的改动,以便网约车司机能够取得牌照,Uber对此是表示赞同。他冀创新办成立后,可尽快订立规管网约车的时间表。 他批评,现时出租车牌照已是20至30年前订立,发牌的资格是相当严格,司机需要提供酒店、旅行社认明,车辆至少80万元以上,对现时的共享汽车文化是不适用。 他认同,消委会提出的循序渐进的方案,先发行1500个牌照后再慢慢按社会需要,包括路面情况等,逐步扩展至全面开放。他看到政府认同点对点交通,现时的质素是有需要改善,「喺科技上政府应该拥抱未来,咁多国家都放宽同立法(规管网约车)是成功」,新加坡、内地等地网约车是与的士共存的。 他又指出,的士与网约车最大分别是共享汽车的慨念,Uber司机大部分都是兼职,「希望可以用闲置嘅车去服务消费者」跟买一辆的士只接载乘客并不一样,相信共享汽车最终能够疏导路面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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