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覆核王郭卓坚又再入禀高院寻求司法覆核,今次他挑战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指根据立法会条例第17(2)条,议员所有决定不受影响,郭又指既然被DQ的六名前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刘小丽、姚松炎、梁国雄及罗冠聪被立法会判定他们在2016年10月12日已不是议员,又要求他们退回所有薪酬,那么他们之后投票的决定应属无效,因此入禀要求法庭颁令,宣布六人曾投票的议案无效,立法会应重新开会议决。
行管会昨日召开特别会议,去信追讨四人由去年十月至今年六月期间的酬金,以及「预支营运资金」与「开支偿还款额」,当中刘小丽的还款额最高,达313万元,其次为姚松炎,须还款312万元,梁国雄及罗冠聪则分别须还款270多万元。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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