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最近与证监会对同一金融集团辖下的注册机构及持牌法团在销售自家产品时所产生的潜在利益冲突进行了联合主题检视,并于今天发出通函,重点载述在有关过程中观察到的主要事项。是次检视主要以自家监控措施及合规情况作为焦点。
当局指出,利益冲突是金管局和证监会的主要监管重点。在香港,金融集团透过其中介人经营的业务,由研发及管理金融产品到向客户分销这些产品等。利益冲突可能在中介人的日常运作中产生。因此,识别和管理利益冲突对保障客户利益至为重要。
通函提醒中介人监管机构预期在处理利益冲突方面应达到的标准,并提供良好手法的例子,涵盖范围包括执行客户的交易指示及相关披露、产品尽职审查及委托投资组合管理的授权。具体而言,高级管理层应从集团的整体层面管理风险,全面评估管控制度和措施的稳健性及有效性,并确保集团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规定。
金管局与证监会会一直紧密合作,并将在进行监察工作时考虑这些检视的结果,这将有助为金融行业订立统一的监管标准,并维持市场的稳健。(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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