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教育家陈树渠妻子陈丽玲十年前离世,后被发现她在逝世前两日与花旗银行达成协议,买入累计股票期权(Accumulator),损失惨重。陈丽玲生前控制的投资公司指花旗没有向陈解释Accumulator的重要风险而向银行索偿,案件今在高院续审,花旗一方作开案陈词。
原告人为陈丽玲生前控制的Shine Grace Investment Ltd、Shine Grace的两间海外担保公司Shinn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及Bonds & S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答辩人为花旗银行及花旗银行客户关系经理麦倩筠。花旗一方指,陈丽玲所控制的Shine Grace户口会作多项不同的投资,陈自2003年已开始购买Accumulator,而花旗亦视Shine Grace户口是用作进取的投资。
花旗一方认为,虽然陈丽玲儿子对花旗如何帮母亲处理Accumulator有所不满,但银行没职责去警告或停止客户做买卖,因陈对股市有自己的看法,不想银行阻止她,亦知道自己做甚么,而花旗也认为以她的财务状况能承受投资,故不能就此责备银行。庭上再播放一段陈丽玲与麦倩筠的电话录音,显示陈认为自己纵横股坛数十年,甚至连其他银行家都会问她对股市的看法,犹如「苦海明灯」。
花旗一方亦指,多年来陈丽玲都掌控着三间公司的户口,是由她向银行发出指示;而银行只是提供建议的服务,并无法律责任,因顾客需自行作出判断及决定,并承担股市升跌的风险,陈亦是完全知悉有关条款的。花旗一方亦指陈是有经验的投资者,她显然亦是被有高回报的Accumulator所吸引。
花旗一方重申,由2007年起恒指上升,陈于当年9月已赚取了8000万;而10月15日前陈入院留医,当天才是她首天重新做买卖。花旗指15日早上是由陈先致电找麦,陈当日曾作出指示叫麦买入Accumulator。而麦于15、16日两天再多次致电给陈,花旗一方指这都只是正常的私人投资顾问与客户之间的沟通,麦需要向陈寻求指示及向其汇报有关交易,并非如原告所指麦趁陈因病虚弱而对其施加压力。
花旗亦指陈于该两天开市时户口均剩下1条Accumulator,每天都有再买,亦有即日达取消价而终止合约的,两天买入的Accumulator可能有点多,但根据当时的市况其实并无特别。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13:14
更新时间: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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