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提早2小时上班 这超市却选择开除他

2017-11-07 09:00

在西班牙知名连锁超市「利多」(Lidl)工作了12年的经理Jean P.,最近「无咗份工」原因并非工作怠惰,反而是因他太热爱工作,每天提早2小时上班,公司不但没有因此赞赏,反而以违反「工作人员条例」、「违规加班」、「独留店内」的理由开除他。 Jean P.任职的超市上班时间是7点,但他每天都会提早2个小时,凌晨5点就提早来到店铺进行准备,忙著整理货架上的物品、检查订单、价格等工作,为每天的开店工作提早做好了准备。 上司不但没有对这样热爱工作的员工感到满意,被公司老板透过监视录影器发现后,反而以「他每天在正常上班时前一个半小时,都是独自一个人待在公司」,这明显「违反员工规定」而决定开除。 Jean P.一气之下提出起诉,透过委任律师表示,公司从来没有规定员工不能提早上班,他每天早到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让超市达到总公司所要求的营运标准,才会多付出那么多心力。然而「利多」的工作条约却规定,「工作条约中有明文规定员工在公司上班的每一分钟,公司都必须打卡付薪」,外界揣测总公司只是不想多付加班费,这才是辞退Jean P.的真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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