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公园摆档制噪音 表演者罚800元

2017-11-03 11:18

屯门公园被指长期摆放超过30个歌舞档摊,发出刺耳声浪滋扰区内居民,甚至传出涉及情色交易,今年二月康文署根据《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第 132 章)附属的《游乐场地规例》票控屯门公园一名表演者其扩音器造成噪音滋扰,该表演者今于屯门法院被判罪成,罚款800元。 屯门区议员谭骏贤以证人身份出庭旁听,他于庭外表示,屯门公园的噪音问题滋扰居民多年,惟现有条例下康文署须有在场受影响人士指证,才可控告滋扰者,不过大多数市民都碍于程序繁复而不愿出庭作证,希望政府尽早修改有关条例真正解决问题。 法庭记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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