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电子大王」之称的南太电子创办人、培正学校校友顾明均早前入禀高院,指培正小学的办学团体香港浸信会联会的三份声明或刊物涉及诽谤和虚假陈述,导致顾明均声誉受损,由于校方没有按法庭定立的日子交齐文件,延迟了121天,顾明均早前要求法庭直接判校方败诉,高院法官今颁判词,裁定校方败诉,禁止校方再发布某些诽谤字句,并须支付讼费。
本案原告人为顾明均,被告培正小学的办学团体香港浸信会联会。法官在判词中指,浸联会一方完全沉默,不但没有交文件,又没有向法庭申请需要更多时间处理,指浸联会一方足足拖延了121天。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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