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司法部修改规定 国台办:便利台湾律师就业发展

2017-10-30 15:30

内地司法部日前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指出,措施将为台湾青年律师创造更多机会。 马晓光表示,司法部近日正式发布了第136号部令和第176号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取得内地律师执业资格,并获得内地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内地执业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范围将扩大至五大类237项。当中包括2008年已开放的涉台婚姻、继承诉讼业务基础上,新增涉台合同纠纷、智慧财产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诉讼以及与上述案件相关的适用特殊案件。 马晓光称,此项开放措施将为广大台湾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从业者往内地就业、兴业创造更好的发展机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深化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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