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物流商涉偷客户红酒再抵押借贷 涉款逾8000万元

2017-10-20 13:49

物流公司的两名商人于2012至2014年间,涉嫌在其公司的货仓偷走客户寄存的优质红酒,转售给其他买家,又在借贷3000多万元时,将客户的过亿元红酒作为抵押品。本案总共失去3万5千多支红酒,价值逾8千万元,多名事主未能追讨赔偿,遂报警处理。他们否认欺诈、盗窃、洗黑钱等24项控罪,案件今日在高院开审。 首被告朱润泉是「SCS」公司的常务董事和最大股东,「SCS」是一间物流公司,主要存放优质高价红酒,公司曾与DHL Global Forwarding合作,并获分判存放佳士得拍卖行的红酒。朱亦是「酒之家」公司创办成员、首任董事、拥有公司全部股份,在2012年9月,次被告郭得恩成为「酒之家」的董事,「酒之家」是红酒贸易公司,他们的红酒也会存放在「SCS」提供的仓库。 他们二人同被控一项欺诈罪,指他们于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期间,次被告向借贷人虚假地表示,自己在「酒之家」公司拥有一万四千多瓶红酒,总值过亿,借贷人找来公证行查证,首被告便引领及介绍该批红酒,借贷人信以为真,向次被告借出3千4百多万元。后来因次被告不能还债,借贷人遂打算收回抵押品,但首被告称公司遗失了该批抵押品,声称会作出赔偿,但经多次追讨不果后,遂向警方报案。 其馀23项控罪包括13项盗窃罪、2项欺诈买、1项企图欺诈罪及7项洗黑钱罪,均只针对首被告。首被告曾以1000万售价,向旭成国际有限公司出售存放在仓库、不属于他的8000多支红酒,警方后来因接获事主举报,便前往位于西环招商局的货仓调查,揭发首被告将客户存放在公司仓库的红酒出售,该批红酒价值1962万元,控方指此行为属不诚实,是未经同意的非法盗窃。 首被告又被揭发公司财务状况,与真实业务不符,指他在2011至2014年间,利用6个银行户口,清洗个人或别人的犯罪利益,金额达1.5亿元,因而被控洗黑钱罪。案件下周一续审。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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