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一名11岁女童与28岁男子发生性关系,家人报警指控孩子遭强暴,但检方却认爲女童是合意性交,最终只起诉该男子「与未成年少女性交」的罪名。
11岁的莎拉,今年4月放学回家途中,在公园遭一名28岁男子搭讪。对方带她回家,之后更发生性关系。检方表示,该男子没有使用暴力胁迫和约束女童的行动;而女童也没有作出反抗的行动,还自愿帮男子口交,所以认定双方是合意性交。
莎拉母亲説,当时莎拉吓到几乎无法走动,也认为已经太迟不能改变甚麽,因此没有情绪地应付男子的要求。事后女童也向医生说,如果主动説不的话,会害怕该男子会打她。倘若被告被判有罪,他将面临最高5年的刑期。
法国两性平等委员会建议,将合意性交年龄下限订在13岁,执政的「前进党」国会议员波勒提提案,规定和未满14岁孩童性交的人士,即构成强暴罪,来重惩那些性侵儿童的罪犯。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