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女涉虚报遭一夜情男伴强奸 官批:累人被拘留

2017-10-11 14:47

30岁女子一夜情后遭抛弃,为惩罚负心汉报警称遭强奸,其后承认虚报有人犯罪,今在九龙城法院提堂。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10月26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任职指甲美容师的被告锺家怡,于今年8月31日到尖沙咀警署报案指在太古一间酒店内遭强奸,警员拘捕涉事男子。警方在被告手机中揭发情欲短讯,又在酒店闭路电视中发现二人事前有亲吻及拖手,举止亲密。被告其后在警诫下承认双方自愿性交,虚报假案是出于报仇。 辩方透露,该名周姓男子在街上主动结识被告,及后数度约会见面,情欲短讯由男子主导展开,一夜情后被告以为可与对方展开进一步拍拖关系,惟对方以返回加拿大为由避开被告,又封锁其电话号码。被告在网上发现男子与多名女子关系亲密,指为教训他才虚报那次一夜情为强奸。 裁判官直指不论被告有否改口承认报假案,此事迟早会被揭发,而此事亦令无犯案的事主被拘留多天。 法庭记者:邱嘉幸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