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加拿大去年通过法例,容许医生以医学理由协助末期病人结束生命以来,第一年有接近2000名患了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医生协助下离世。
加拿大卫生部提供的统计字数字显示,由去年六月立例开始至今年6月30日为止,加拿大各地有1982人以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大部分是患上癌症。
报告指出,当局预计这些个案会持续上升,但照上述统计数字推断,要求医生协助结束生命的个案数目,仍占全国死亡个案宗数的不足百分之二。这种情况与国际普遍的情况相若。在现行法例下,成年人若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可以要求医生协助,在医院或家中以注射致命药物的方式,结束生命,让他们不再受苦。
这项法例去年获通过后不久,便有人透过法律途径提出挑战。有人要求把范围扩大至那些患了长期慢性消耗疾病、但即时没有生命危险的病人,例如患上脊髓性肌萎缩症、多发性硬化症、脊柱狭窄症、闭锁症候群、创伤性脊柱损伤、柏金逊病和亨丁顿舞蹈症的病人。
加拿大多个地区的天主教主教已向神职人员发出指示,不要为那些以这种方式离世的人主持宗教丧葬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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