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司机分别驾驶小型客货车,接载三名乘顺风车的乘客,惟车上还运载住未完税香烟,因此三名乘客便遭一同检控。虽然三名乘客后来获准撤控,但控方以他们自招嫌疑为由,反对他们的讼费申请,裁判官亦行使酌情权拒绝他们的讼费,惟三人不服讼费的判决,上诉至高院,法官今颁判词,指他们的行为令人有点怀疑,但不足以是自招嫌疑,因此裁定三人讼费命令的上诉得直,改判他们可得到原审时和本上诉的讼费。
三名上诉人Sagar Thapa、谢咏荃及谢岗,他们分别乘坐两架小型客货车,期间两车司机曾停下,搬运5万多支未完税香烟,警方于是拘捕他们,并共同控一项处理应课税品条例适用的货品罪名。
法庭记者:潘琪慧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