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男侍应因怀疑新女友另结新欢,涉在7月于黄大仙一单位内恐吓及袭击女事主致造成伤害,并损坏其家的玻璃窗及逾6300元的 iPhone7 手机,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受伤、普通袭击、刑事损坏及刑事恐吓等五罪,被告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否认所有控罪。
承认事实中提到被告王伟发于5月透过微信认识女事主甘淳文,及后成为情侣,被告不时会到访女事主黄大仙彩虹邨的单位。而警方于案发后在单位检取菜刀及甘的手机,甘期后送往医院检查,报告显示甘的手指有咬伤,手脚多处则岀现瘀伤。
33岁女事主今岀庭作供时指,被告于案发当日因不满她收到男性朋友所发的短讯而发生争执,一度掐甘的颈部致晕倒,被告后来于厨房称「点解要背叛我?我做错咗啲咩?点解有咁多男仔搵你」,就提起十寸长的菜刀于甘面前挥舞及言「我好憎你,我依家想杀咗你」,争执期间被告多次把甘的手机扔地及连续掌掴其脸八至十次,又把甘的头部撞向玻璃窗致碎裂和要求女事主咬拖鞋。
被告口供提到当时他把菜刀放在自己的颈部,并向甘表示「我平时对你咁好,又买野俾你,点解你要做啲咁既野伤害我」,又指甘曾扯其头发及打其左胸。辩方律师随后呈上照片,被告左手手掌及左膝岀现瘀红,而根据被告口供,其右胸肋骨有伤是因甘争执时手持剪刀擦过才致,当时被告称「你𠝹到我咁伤,我都想报警」,辩方质疑女事主是否想先发制人才报警,甘随即否认,并表示今次报警目的是不希望有下一个受害者。
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11月2日续审。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2:26
更新时间: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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