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债借粮3.2万 失长俸入境助理轻判社服令

2017-09-22 13:53

入境事务处男助理员于14年向处方申领约3.2万港元薪金作为搬屋费用,隐瞒自己尚有未偿还的债务,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项欺诈罪,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获判150小时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判刑时指,虽然涉案金额不大,实际上政府亦无任何经济损失,但46岁被告谭志伟此诈骗行为会对公务员借粮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理应判囚,但考虑被告已为此案作深切反省,逐以社服令代替监禁。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的感化官报告正面,有真诚悔意,并已承认自己早前对事件有所隐瞒,希望撒回「无意图及无计画作出诈骗」的说法。另被告已为事件亦已付上沉重代价,不但已失去工作,亦已丧失长俸,又指被告于还柙期间已作深切反省。 辩方及后向法庭呈上由被告的前上司以私人身分撰写的两封求情信,指被告为人尽责及工作认真。 辩方于庭上透露,入境处在被告收柙期间曾告知被告将不会再支付薪金予被告,而被告一家现正居住的公务员宿舍亦须交回市值租金。 法庭记者:岑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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