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社民连黄浩铭在内的13名示威者,早前被裁定于14年6月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新界东北发展规划期间,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初审判社会服务令后,高院上诉庭接纳律政长申请加刑,其后改判13人入狱8至13个月。律政司表示,今日收到第二、六、八和十三答辩人的动议通知书,要求上诉法庭证明有关案件的决定是涉及具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论点。
继八名东北案被告梁晓旸、刘国梁、梁颖礼、林朗彦、何洁泓、严敏华、郭耀昌、黄根源昨日提出上诉,向律政司及法庭呈交通知书后,黄浩铭、朱伟聪、周豁然、陈白山今日亦提出上诉。
至于第十名答辩人招显聪没有出庭应讯,目前遭法庭下令通缉。
法庭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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