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亚视片厂制炸弹案 警指在两人背包搜出化学品

2017-09-19 12:09

2015年6月警方在西贡蚝涌旧亚视片厂发现怀疑爆炸品,事后5名男子被控串谋制造炸药及管有炸药等共5罪。案件今在高院续审,控方继续作开案陈词。 控方又指,文被捕后曾向警方透露他于2014年获邀加入了全国独立党,当时会员约有20至30人,曾听过会员讨论过要反对政府、对警察使用烟雾弹等,又指成员曾尝试制造烟雾弹并成功引爆。文在录影会面中称他曾两次到蚝涌旧亚视厂房探险,其中一次曾与其他被告在该处做实验将3种物质混合制成烟雾弹。另一次则五人中欠缺彭艾烈,他坐小巴到蚝涌,在厂房内制造出白烟。其后警方将文带返现场作案件重组,文透露郑当日曾驾电单车到彭艾烈家中取硝酸盐,而他们在地下点燃烟雾弹。 5名被告依次为陈耀成、郑伟成、彭艾烈、胡启赋及文廷洛。控方指,本案中另一重要日子,即2015年6月14日,约下午6时09分,郑驾驶电单车到蚝涌前亚视厂房外,而彭艾烈则是电单车乘客。两人下车后,携着背包及胶袋,又爬过厂房围墙进入大楼,然后走往大楼一号楼梯。进入大楼约5分钟后,二人走上天台倾谈,一旁有一个金属盒,上有两支啤酒。警员看到郑坐在胶箱上,彭艾烈坐在郑旁的地上。 约6时35分,警员看到郑用匙羹将一些东西运到一容器,然后盖上并摇晃该容器;而彭艾烈则戴上手套,用漏斗倒一些白色粉末到两啤酒樽,后塞住樽口。其后二人分别拿着其背包、胶箱及两啤酒樽走向楼梯。约40分钟后,警员见到有白烟自顶楼冒出。约7时半两人离开时,警员在地下拘捕他们,并在两人的背包分别搜出控罪中的化学品,以及手套、匙羹、木筷子等物品品。 其馀3名被告其后亦分别被捕。警方于陈的住所内外发现控罪中的物质,又发现可用以制造TATP炸药的化学品,亦检获载有不同化学品名称的清单。彭艾烈的住所则被搜出可用作引爆炸药的5个萤光管头、及可用来制作烟雾弹的物质等。另郑及彭艾烈两人手机或电脑中载有制造烟雾弹或TATP之方法的资料等。而郑、彭艾烈及胡3人亦曾于案发前参加关于遥距控制和定时装置的课程。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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