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偷查前女友行踪求复合 4度通奸判囚4个月

2017-09-13 12:30

台湾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一名姓蔡警员,对已婚的前女友念念不忘,利用警方系统偷查对方的个人资料,联络后发生4次性行为。新竹地院依妨害秘密与妨害家庭罪判蔡男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元新台币 (约3万港元)。 据了解,蔡男忘不了大学时期的前女友,竟利用桃园市航警局的「M-Police」系统,查询对方的户籍资料、驾照纪录、驾驶违规纪录等个资。其后蔡男要求女友人办聚餐约前女友见面,其后再与前女友发生性行为。 事后,前女友的丈夫发现妻子外遇,气得对两人提告。前女友供称,她非常后悔,想斩断这段错误的关系并回到丈夫身边。为挽回丈夫的心,她向警方完整叙述外遇期间的经过,也让丈夫因此撤销对她的告诉。 法官表示,蔡男的职务本有保密个人资料的义务,但因私人情谊故意泄漏,是知法犯法,除了侵害个人及国家利益外,还在知道对方已婚的情况下,不尊重对方婚姻关系与其通奸,造成对方配偶精神痛苦,依妨害秘密与妨害家庭罪判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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