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好心「暖男」护鸟惹官非 被检举感无奈

2017-09-09 12:13

台湾一名男子在社交网facebook上PO出9年前在乌来山区怀抱保育类野生动物褐林鴞的照片,道被人以此作检举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台北地检署认定男子罪嫌不足,不起诉好心护鸟的「暖男」陈男。 该名陈姓男子2013年将一张手抱褐林鴞的照片PO上网,被乡民发现检举,警方调查认为,陈是在2008年4月间,在乌来山区发现保育类野生动物褐林鴞,徒手捕捉并抱合照,加以骚扰,依野保法未经许可骚扰保育类野生动物罪,将他送检侦办。 陈声称,为了救援才将它自树枝中救出,并检伤发现有失温情形,依台北市野鸟学会宣导的救援方式,将它抱在怀中,以自身体温协助回温,并将过程拍照纪念,等它回温后即已野放。陈男对他在9年前无意间拍摄的「护鸟」照片,遭网路上的「正义魔人」检举,感到无奈。 褐林鴞是体型第二大的猫头鹰,主要栖息地位于海拔900至2600公尺,依农委会公布的台湾保育类野生动物物种中属珍贵稀有的第二级保育类。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