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委任9名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委员会成员,任期由2017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7日,为期三年,有关任命已于今日刊宪。
食物环境衞生署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专员获委任为当然委员及发牌委员会主席,而叶国谦以个人身分获委任为委员及发牌委员会副主席。
食物及衞生局发言人表示,发牌委员会的非官方成员来自法律、规划、屋宇、测量、工程、环境、商业、会计及社会服务等界别。发言人表示,规管私营骨灰安置所涉及复杂和敏感事宜。发牌委员会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和专业,并具备广泛公共服务经验,能向发牌委员会提供所需知识和宝贵建议,让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能。
发牌委员会是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第630章) 第8 (1) 条成立的法定机构,负责规管私营骨灰安置所的营办和管理,尤其是处理指明文书 (即牌照、豁免书和暂免法律责任书) 的申请、发出相关指引和实务守则及处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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