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中年男女于08至14年间,讹称是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ISS)46名受助人所住18个物业的业主,骗取ISS向各人支付租金及杂费津贴,涉款近120万港元,事件被揭发后,女被告更教唆其中一个物业租户作假口供。女被告陈珍妮(42岁)及男被告吴镇林(36岁)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女被告再承认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法官今在区域法院为男被告判刑时指,虽然女被告为案件的始作俑者,但男被告亦责无旁贷,逐判囚18个月,并下令被告须分12个月向社署交还4万元款项。
法官判刑时指, 是次诈骗计划有组织性,并非单一罪行。男被告吴镇林(36岁)本有能力好好生活,但因一时贪念铸成大错,家人因此而受苦,是他一手造成。
法庭记者:岑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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