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投诉惠康19次标签不妥 涉「此日期前最佳」模糊甩色
2017-09-05 18:59
5间分别位于荔枝角道、大角咀、石硖尾、西九龙中心的惠康超级市场,涉于去年5月24日至7月12日间,售卖未有适当标签的食物,包括生产日不清、食用日期不清等。牛奶有限公司被控「预先包装食物未有适当地加上标签」等19项传票罪,被告公司否认控罪,案件今于九龙城法院开审,明日续审。 根据控辩双方同意案情指,现年57岁、报称为散工的张均良,先后19次向食环署投诉惠康超级市场食物有问题,问题食品包括冰鲜土鸡、烟火腿、竹蔗茅根汤包等。部分食品的此日期前最佳标签上的日期模糊或因褪色未能清楚看到,亦有食品的成份标签、生产日期、营养标签等不清晰。 张作供时透露,去年6月15日于惠康购买了一包炸鱼蛋,发现食用日期标签不清,欲即时致电食环署投诉,惟食环署未能即时到场,遂将鱼蛋存于家中冰箱,以胶袋包好,并写上「证物」二字。同月30日,张再于惠康发现有需要冷藏的猪部件,被放置杂货架上并发出臭味,其后向食环署投诉。 辩方于庭上透露,张先后2次报称被西九龙中心惠康职员袭击,第一次被经理抓伤并报警处理;第二次则被猪肉档女职员抓伤,及后要求惠康送赠一盘寿司、10到20斤靓猪肉作赔偿,又要求肉档停开7天。张在盘问下承认有作出以上要求,但辩称只是「讲笑。」又否认所作所为想令职员怕了他。 辩方更读出两封张写予惠康投诉部的电邮,张在电邮中要求惠康尽快处理投诉,不然会「日日做神秘顾客。」又在其中一封电邮指,问题食品令他「好头痛。」 法庭记者:李慧娜 建立时间:15:00 更新时间: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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