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机会今日(8月25日)根据《性别歧视条例》,代表一名女士向区域法院提出法律诉讼。申索人原受雇于一间公司为会计文员。申索人指称答辩人因她怀孕而歧视她,在她放完产假复工前将她解雇。
平机会表示,怀孕歧视是指基于妇女怀孕而给予该名女士较差的待遇。《性别歧视条例》保障妇女在雇佣、提供货品、设施及服务等范畴免受怀孕歧视。在《性别歧视条例》下,若任何雇主基于雇员怀孕而使该雇员受到不利的对待或被解雇,都有可能违反法例。
雇佣范畴的怀孕歧视仍然是平机会收到关乎《性别歧视条例》的投诉当中,最常见的种类之一。
在2014至2016年期间,平机会收到214宗怀孕歧视的投诉,占期间整体《性别歧视条例》的投诉39%。这反映在职怀孕妇女受到歧视的情况仍然是不可忽视的。平机会就此个案提出法律诉讼,是希望提高公众对《性别歧视条例》赋予怀孕妇女的权利的认识,并提醒雇主基于雇员怀孕而对该雇员作出较差的待遇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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