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大厦维修工向其年仅19岁的继女表示其母不愿与他做爱,要继女「母债女还」,多次以阳具磨擦她大腿内侧、要求与其发生性行为及侵犯她。维修工早前承认6项非礼及1项普通袭击罪,今于区域法院被判囚3年零10天。
林伟权法官指,51岁被告与事主虽没血缘关系,但亦算近亲,被告行为是违反诚信的表现。被告在认罪至等待索取报告期间,数度称事主同意他对其作出猥亵行为,虽然被告最后自愿撤回以上说法,但显示到被告的悔意不足,同意被告重犯的机会属中等偏高。
林官又指,被告犯其中5项非礼罪时,事主只有19岁,正值成长期,被告行为令事主十分惊慌及极度羞辱,两年后当事主21岁时,被告又再犯案,虽然事主已为成年人,但被告对事主施予侵犯亦令事主感惊恐及难恐。另外被告犯案时,其两名年幼的亲女亦在场,令案情更为严重。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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