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前记者涉报馆内偷拍同事裙底 官准女事主屏风后作证 2017-08-24 12:10 周展鸿。李芷恩摄 周展鸿。李芷恩摄 被告涉嫌在明报工业中心办公室内犯案。 Previous Next 前明报记者2015年涉在明报工业中心办公室,以手机偷拍3名女同事的裙底及胸部。警方调查两年后,落案起诉3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预审,押后至下月12日开审。控方表示会传召5名证人,其中包括女事主。 控方在庭上申请在审讯中使用屏风保护证人,裁判官批准审讯日中证人在屏风后作证。 据悉,37岁被告周展鸿案发当时为明报首席记者,主要负责政情版面的专题报道。 法庭记者:李芷恩 建立时间:11:08 更新时间:12:10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占旺藐视法庭案 9人不认罪下月裁决 下一篇 【天鸽飞走】柴湾大榕树倒塌露钢筋 网民质疑「装假狗」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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