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一名技术经理涉在13年至15年期间,多次负责实验室仪器等采购工作时,安排及促成港大与其妹公司的直接采购,遭廉署控以4项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一项串谋诈骗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交替控罪,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将案件押后到下月14日,转介至区域法院答辩,期间被告以25000元保释,离港前48小时需向廉署通知。
57岁的袁大鹏,被控4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他另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以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交替罪名。 被告于案发时为港大牙医学院技术经理,并在牙医学院辖下的中央实验室担任技术人员主管,负责处理有关中央实验室的研究物料、实验室仪器及装修工程的采购工作。
袁被控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4次没有向港大披露其妹拥有的MT Scientific Company(下称MTSC)或在MTSC拥有权益的情况下,促成港大与MTSC的购货订单,涉款逾80万。
而被告亦涉嫌15年至16年间,与一间医疗护理公司当时一名营业代表串谋诈骗港大,促成MTSC就港大判给该公司的购货订单所涉及进行的机械安装附带装修工程,涉款5万1千元,虚假地表示该公司的报价不包括任何装修工程,亦同样没有向港大披露其妹拥有MTSC,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
法庭记者:李芷恩
建立时间:10:54
更新时间: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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