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事务委员会日前向审裁处入禀,指观塘安达邨10间装修公司涉合谋定价,违反《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 竞争事务委员会向竞争事务审裁处入禀,要求对各公司罚款。
该10间公司分别为永兴联合建筑有限公司、裕辉建筑有限公司、茂恒油漆装饰公司、大道建筑公司、金记机电铁器工程有限公司、协益建筑公司、泰华土木工程、维新铁器装修公司、百达建筑工程公司及联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竞委会指称有关各方在位于九龙观塘的公共屋邨安达邨第一期提供装修服务时,涉嫌订立并执行瓜分市场的协议及合谋定价的协议,及/或从事同样性质的经协调做法,违反了《竞争条例》(《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竞委会现正向审裁处作出申请,包括对各相关公司施加罚款,及宣布各方违反了《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
竞委会主席胡红玉表示,瓜分市场及合谋定价属严重反竞争行为,竞委会将优先处理涉及这些行为的案件。
今次是竞争条例于 2015 年 12 月全面生效后的 20 个月内,竞委会向审裁处入禀的第二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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