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单位「1劏18」 团体促政府订立租住权保障条例

2017-08-13 22:35

港人住屋问题严峻,有基层团体发现,有发展商把旗下豪宅楼盘改建成劏房单位出租,担心劏房问题蔓延至新楼、甚至豪宅,要求屋宇署正视问题,交代批准发展商分间劏房工程的准则,并研究「租住权保障」条例。 关注基层住屋联席(联席)组织干事何智聪表示,有发展商将旗下两个分别位于赤柱及寿臣山的物业,改建成劏房出租,其中位于寿臣山「傲林轩」的18个单位,更重新改建成270个劏房单位,面积介乎60至200平方尺不等,每尺租金由原本的65元,大幅增至106元,升幅近六成,甚至较四季酒店服务式住宅尺租88元更贵。 COMMA起动社建筑师麦乔恩表示,根据坊间流出的寿臣山物业图则,该单位一个实用面积约1654平方尺的套房,被改建成18个设有独立厕所的劏房,当中有主力墙及原有天井位均被改动,不符合建筑条例对卫生、通风及采光的要求。他又强调,豪宅原设计为低密度住宅,承重量相对较低,随意加建墙身会加重楼宇负荷。 他指出,目前未知屋宇署是否已经批核相关小型工程的申请,认为屋宇署应该尽早就事件表态。 联席批评,业权人为提高租金收益将豪宅单位劏细,变相让劏房问题常态化,压缩港人的居住质素,并且进一步让不适切居所的租金进一步攀升。联席认为,政府不应纵容私人市场作不人道改建,建议主动介入监管,遏止「劏房化」。 建筑师团队就指,政府针对有关劏房已流通在私人租务市场,未有表达任何态度,亦未有交代屋宇署及消防处等部门的批核准则,批评是违反专业,要求政府严格监管劏房的宜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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