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松鼠狗与香蕉在车 速递员讲「对唔住」囚14日缓刑两年

2017-08-10 16:48

中年速递员因未能觅得居所,而与其松鼠狗同住于私家车上,去年十二月九日,速递员因赶上班,仅留下一只香蕉及把车窗稍稍打开便离去,后被途人发现松鼠狗独留车厢内并报警。速递员早前于观塘法院承认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练锦鸿裁判官劝喻对方以后也不要再养狗,又称「你咁搞法‧‧‧‧‧‧养得只狗就应该对只狗负责任架」,决定判被告囚14天,缓刑两年。 51岁被告何鸿基今没律师代表,他于庭上承认自己疏忽照顾狗只,希望裁判官能够轻判,称「都系我做得唔岩,对唔住」。 法庭记者:梁铭姿 建立时间:1525 更新时间: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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