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嘉集团(00401)公布,根据配售协议,倘配售事项之任何条件未能于2017年8月7日,或公司与配售代理可能书面协定之有关较后日期或之前达成,则配售事项将告终止及配售事项将不会进行,而其订约方之所有权利、义务及责任将告停止及终止,且订约方概不可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索偿。于本公告日期,配售事项之条件尚未达成,因此,配售协议已告失效且配售事项将不会进行。董事认为,配售协议失效对本公司之整体现有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
万嘉集团早前宣布,配售最多约1.297亿股,占扩大后股本约16.67%,配售价每股0.29元,集资3760.7万元,(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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