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零售业设投诉审查委员会 消委会将转介投诉

2017-07-31 16:13

消费者委员会联同香港珠石玉器金银首饰业商会和九龙珠石玉器金银首饰业商会,推出《珠宝零售业营商实务守则》。守则制定历时2年,涵盖珠宝零售业六大营运范畴,包括品质认证、宣传推广、客户服务、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和网上销售。 守则订明商户需于单据上列明金价、手工费、佣金等资料,员工向消费者介绍产品时亦不能含糊其词,例如应说明999金和999.9金的分别。 业界亦会成立独立的投诉审查委员会,由前立法会议员方刚担任主席,另有4名业内及4名非业内委员,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可先向消委会投诉,如调停不遂,消委会会将投诉转介该独立委员会。 消委会主席黄玉山指出,消委会每年接获约300宗珠宝业相关投诉,占投诉总数只约1.2%,情况不算严重。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补充,投诉主要涉3大范畴,包括销售手法、货品质素和服务质素。 香港珠石玉器金银首饰业商会理事长黄绍基表示,两大商会辖下500多个会员均需遵守守则,商会将另设认证机制,期望3年后6成会员获得认证。 九龙珠石玉器金银首饰业商会理事长刘克斌表示,如发现商会会员违反守则,商会会制止相关行为,并为其员工进行培训,若行为未有改善,不排除会剔除其认证资格,甚或转介至相关政府部门处理。 守则列明投诉机制有可能收取象徵式收费,以免消费者滥用,惟金额尚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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