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蔡伟麟在2014年网上结识自称17岁援交女,女方替他口交,事后被揭发年仅13岁。蔡辩称女童「胸部好大」深信她年过16岁,最终脱非礼罪。律政司不服裁决,去年在裁判法院求覆核失败,今年再在高院申请上诉,认为被告有绝对责任确认女童年龄,真诚相信她已满16岁不能成脱罪理由。
法官陈广池今判决指原审裁判官错误引用英国案例的裁决,命令案件发还裁判官席前把被告裁定罪名成立,以及给予求情机会,裁判官再作适当的判刑。
陈广池指,原审裁判官错误地直接引用英国于1897年的案例,即真诚相信事主已达合法性交年龄可以是非礼抗辩的理由;原审裁判官也错误裁定受害人年龄不是一项绝对法律责任的罪行。
控方只要证明被告猥亵侵犯女童,而且对象是16岁以下的女童,就应裁定被告有罪。无论是猥亵侵犯罪或对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其刑罚凸显有关绝对责任罪行的正确方向,以免出现有违常理或荒谬(absurdity)的情况。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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