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一名运作助理涉嫌分别于2013年及2015年3月至8月期间,向两名女子讹称其职位可助对方的工作申请给予优待,以索取及收受共9000元贿款,被廉署落案起诉一项公职人员索取利益及一项接受利益罪,及两项交替罪名,包括企图欺诈及欺诈。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无须答辩,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将案件押后至9月8日再提堂。
57岁被告王波于案发时受聘于医管局为三B级运作助理,被派至沙田医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清洁该医院的病房。被告获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她亦须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每周须向警方报到两次,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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