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明报记者2015年涉在明报工业中心办公室,偷拍三名女同事的裙底及胸部,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否认三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案件将押后到24日预审,期间担保外出。
控方在庭上透露,将会有7个证人作供,与37岁被告周展鸿为前同事,包括3名事主及4名同事,被告其后已离职。辩方则指2015年警方在蒐证时,在涉案手机未有找到相关相片及影片,不能证明被告曾偷拍。裁判官则指证物争议留待预审时处理,押后案件24日,期间被告以$1000担保及不得接触涉案证人。
据悉,被告案发当时为明报首席记者,于2002年入职,主要负责政情版面的专题报导。
法庭记者:李芷恩
建立时间:1111
更新时间: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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