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十九次定罪纪录、佝偻而行的七十岁老翁疑因财困到深水埗一间香烛店向店主要求收取「利是」及「保护费」。店主斥他离开,但又担心对方会再回来找麻烦,故捉住准备离开的老翁称要报警,两人顿起争执,期间老翁随手拿起收银柜枱附近的鎅刀及槌子挥舞,反遭店主制服,其后被捕。老翁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勒索罪,今被判监18个月。
法官指勒索罪罪行严重,但法庭同意被告的外貌未必会对事离构成真正的威吓,其年龄及身体状况亦未必有能力对事主或店铺造成伤害。被告悲哀、可怜,犯案是为了药物满足下无可奈何之举,而被告没向事主索取指定的金额,亦非定期向对方索款,终判被告入狱18个月。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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