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夫妇涉讹称炒表呃千万 「警嫂」认两罪

2017-07-25 19:33

警员夫妇涉嫌藉词炒卖劳力士手表及半价购买Chanel手袋,并讹称收益会交还事主,诱使他人出钱逾一千五百零五万港元,更涉夥同一名女售货员处理黑钱逾四千五百九十万元。三名被告被控欺诈、洗黑钱及串谋洗黑钱共廿八罪,昨已在区域法院否认当中十六项控罪,而人称「警嫂」的首被告朱凯欣今就两项欺诈罪认罪,辩方将顺延求情至审讯完毕。 针对两项朱承认的欺诈罪,案情指两事主甘影娴及甘影燕是姊妹,两人的女儿都与朱女儿在同一幼稚园读书。朱于2013年9月4日致电甘影娴,指其叔父在澳门输钱100万元,故向她借款10万;翌日又以同一说法与甘影燕借款20万。两只愿借出5万元,并分别将款项存入朱的帐户,而朱答应会于9月13日还款。 甘影燕于9月18日向朱追款,朱翌日分别回覆两事主,指自己已开出两张5万元支票并存入她们户口,后来却因存款不足而被退票,朱解释指原因是她的签名错误。调查发现朱的户口于9月19日只有88.3元,而两事主至今未收到朱的退款。 控方的开案陈词透露,警员夫妇向各事主讹称会助他们购买名牌手袋、手表、iPhone等,转售后将连本带利归还款项。两人要求向事主到指定的店铺「名人站」向指定店员、即第三被告李玉凤购买名表,并指李会将名表转卖赚钱。事主最初能取回本金及利润,但其后二人却以各种理由推搪还款,有事主于是在2013年10月报警。经调查发现,朱亦曾向事主讹称可以低价购入名牌手袋等,但收钱后不了了之,二人亦曾开出一些未能兑现的支票给事主。 两被告从没将所得款项为事主购买货品,而是用作还款予其他事主、或用作归还私人贷款,及支持两人奢华的生活费。纪录显示两人于2011至2013年间用信用卡及EPS总共消费了逾259万元,每月平均消费逾7万元,但警员全年收入只有约35万元。而他们于4年间曾外游33次,目的地多数为日本。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12:08 更新时间: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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