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新界王」之称的乡议局前主席刘皇发原为新界原居民,出任主席一职长达35年,前年曾获赠「功高誉隆」牌匾,以感谢他对订立《基本法》第40条及对新界的贡献。
刘皇发于1980年至2015年出任乡议局主席期间,捍卫及守护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又成功争取将有关权益纳入《基本法》第40条,保障新界原居民权益,故此刘在他们心目中地位超然。2015年乡议局执行委员会举行会议,刘更获赠「功高誉隆」牌匾,当时副主席张学明发言指,《基本法》第40条乃新界人的「挡箭牌」,即使面对政府在新界民生问题上冲击新界人利益,新界人仍可「挡得住」。同年乡议局换届,由刘的儿子刘业强接任,子承父业。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