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树春再署任3个月 廉署:署任时间视乎实际需要

2017-07-21 17:44

特区政府今天刊宪公布丘树春再署任廉署执行处首长3个月,本报向廉政专员白韫六提出查询,包括是否丘树春工作表现未达标或其他原因,而须在一年署任期后再继续署任,如何介定再续任的制度、廉署有什么守则可跟从等。 廉署发言人回应称,廉署在去年7月已表明丘树春是以「署理职位以方便行政」方式署任执行处首长。 根据政府的现行制度,个别人员可以「署理职位以方便行政」的方式署任,以配合部门的运作需要,而署任时间长短则视乎实际需要。廉署不会评论个别人员署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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