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委会批港府无统一法例监管慈善活动 3年多无回应法改委建议

2017-07-12 11:58

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公布就政府监察慈善活动的部分报告书内容。报告批评,目前政府没有一套为监管慈善筹款活动而制定的统一法例,监察仅限于由社会福利署、民政事务总署和食物环境衞生署监察须申领许可证或牌照的筹款活动,但慈善拍卖、舞会,步行和电影首映礼形式的筹款均不在此限,公众相当关注有关活动是否恰当地进行。 委员会表示,法律改革委员会一三年已曾指出慈善机构现有监管框架的不足之处,就此提出了十八项建议,包括设立中央电话热线就慈善筹款活动接受公众查询,但政府三年多以来只反覆表示部门之间仍在协调,未有具体行动回应。 委员会极度关注政府未能积极主动回应近年来慈善捐款金额大增,及新筹款方式急速发展的等情况,批评有关部门未有积极就不遵循规定的个案采取执法行动,并要求民政局订定实质回应及制订具体的行动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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