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被告赖衍希(右图),及涉事的炸弹型闹钟。资料图片
炸弹型闹钟被放置在尖沙嘴海港城一间餐厅外。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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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精神病10年的女子在5月偷取一炸弹型闹钟并放置于海港城外,引起恐慌,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由于19岁被告赖衍希患有精神分裂,较早前否认控罪,裁判官参考两份精神报告后,判被告入住小榄精神中心4个月。据案情指,被告声称自己相信涉案炸弹外型时钟确实是炸弹,并称「我要上邮轮」,放置炸弹在餐厅外是希望「可以多啲人睇到、多啲人惊」。
辩方指,赖的情况较复杂,并不希望赖有定罪纪录。裁判官援引两份精神报告,相信被告的确干犯偷窃及炸弹恐吓;其后又援引《精神健康条例》,判赖4个月的入院令。
案情指,赖于5月在星光行一店铺偷取一炸弹外型的闹钟后,遂放置闹钟于海港城一间餐厅外。警方炸品处理课到场后引爆该闹钟,证实不含炸药成份。案发当时警方须于海港城疏散600名民众。被告在被捕前更擅闯红磡体育馆「做运动」,被捕后在警诫下,声称她看到时钟时确信它是一个炸弹,又称看不到售货员,惊慌下取走时钟,之后相信自己要上邮轮,便将炸弹放置于餐厅外, 望「可以多啲人睇到、多啲人惊」。
法庭记者: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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