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局发表《关于推动香港成为航空租赁和融资中心的建议》报告,表示立法会最近通过宽减合资格飞机出租商和飞机租赁管理商利得税的措施,为香港发展成为具竞争力的国际航空租赁和融资中心带来巨大潜力。
报告提出多项建议供政府和金融界考虑,包括扩展税收协定网络,特别是某些飞机数量呈高增长的国家;透过参与相关国际公约提高对债权人和租赁商的权益保护;检视上市规则对上市飞机租赁商提供的豁免;容许飞机资产证券化产品以投资信托基金形式上市;推动发展更高效的飞机融资工具;以及培训航空金融服务专才。
报告指出,香港飞机租赁商租予海外航空公司一般须要就获得的租金在海外缴纳预提所得税,该费用一般由航空公司承担。爱尔兰和新加坡已与多国签订避免双重课税协定,有效减轻了跨境飞机租赁业务的税务负担,使海外航空公司更乐意向在爱尔兰或新加坡注册的飞机租赁商承租飞机。而香港目前只有36份双重税务协定,数目仅约为爱尔兰(72份)和新加坡(逾80份)的一半。(nc)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