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汲水门大桥案 路政署索偿122.5万维修费 2017-07-03 12:52 律政司代表路政署入禀高院,索偿122.5万,用作维修汲水门大桥的损坏。 Previous Next 汲水门大桥在2015年10月23日晚上遭船撞,令青屿干线瘫痪两小时,涉事拖船「永照12」船长黎木喜,及拖船船东公司早前已认碰撞汲水门大桥的票控控罪,黎木喜监禁4星期缓刑12个月,而拖船公司永业则罚款1.5万港元。 律政司今代表路政署入禀高院,要求船长黎木喜及拖船东主永业机器工程有限公司赔偿122.5万,用作维修汲水门大桥的损坏。 法庭记者:方嘉欣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辽宁号访港 2000个筹中午前已派完 下一篇 病房滑倒受伤 女子向养和索偿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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