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在试验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2017-06-26 20:56

人民银行等七个部委日前发布了在广东、浙江等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其中,将在广州市花都区率先开展试点,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在广州试验区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和保险公司,拓展绿色融资渠道。 据人行网站刊登的方案,广州方案支持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允许广州试验区金融机构和企业从境外融入资金,稳步推进企业外债登记制管理改革。同时,支持试验区外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绿色债券。支持港澳地区机构投资者在试验区内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业务,参与境内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绿色创业投资基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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