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支持港澳机构在广州绿色金融试验区开展QFLP业务

2017-06-26 18:17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印发《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提出在广州市花都区率先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力争5年内通过制度、组织、市场、产品、服务、保障措施等领域的创新探索,试验区绿色融资规模较快增长,绿色贷款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不良贷款率水平,基本建立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通知指出,支持港澳地区机构投资者,按程序在试验区内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参与境内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绿色创业投资基金投资。(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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