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前老板、《香港01》创办人于品海被指答应购买一间公司600万的股份,但只是交出首期的2200万港元的款项,后来便没有如期付款,新加坡商人柯碧浪于是在2012年入禀高院追讨5780万港元尾数,案件今日审讯。身在新加坡的柯碧浪今在科技法庭透过视象系统作供,他被质疑2004年的协议何解在2012年才追数,柯解释一直难以联络于品海,多年来由一个李姓好友协助追数,但好友其后人间蒸发。明天将传召于品海出庭。
原告开强投资有限公司及柯碧浪,被告于品海。柯碧浪供称,他认识多年的李姓朋友作为中间人,介绍于品海成为股份买家,并于1998年行使期权合约。他亦承认多年来从无收到于支付尾数,自认是「好人」(kind enough),故只是叫李提醒于付款。柯被质问为何没有做任何措施去追数,由1998年起或到07年后都无采取法律行动,直到2012年才兴讼。而且自2004年后一直没有跟进合约纪录,是因为柯根本没有行使期权合约,
柯觉得事件应该告一段落,但难以联络于品海。曾经有一次到访李姓朋友在新加坡的家,找他的妻子也被其雇人赶走,而且不知他的死活,找过他50次都不知去向。
原告与被告于04年6月25日达成协议,原告愿出售600万股King Corporation Limited的股份予被告,被告须于07年6月至10年5月分4年付款。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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