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妇潜邻居家偷电脑电视 判囚2年

2017-06-26 13:55

居于屯门宝田邨的中年妇帮女邻居装修新居,但完工后声称对方未付清装修费,遂将邻居的锁匙另行配置,待邻居离港时闯入其家中偷取电视、电饭煲、手提电脑、空气清新机等家品电器以抵债,价值共逾1万7千元。45岁被告卢五妹今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入屋犯法罪。法官指被告违反诚信,若非因她有一些精神及家庭因素则会提高量刑起点,终判其监禁2年,同时促请惩教署留意被告是否需要任何精神方面的治疗。 辩方求情指,被告离婚后患上适应障碍及边缘人格障碍等精神病症,需长期服药,而她的子女现时已没有再与她联络。辩方续指本案非最严重,而被告因与邻居相识,而对方亦似欣赏其家居装修,她才会帮邻居装修。辩方希望法庭索取报告始判刑,惟法官不认为任何报告会有助判刑,因被告不需住院治疗,亦没证据指她因病犯案,又指即使事主真的欠被告装修费,被告应循合法途径追讨。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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