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福集团创办人杨志云的儿子、前执行董事杨秉刚(Kenneth), 日前入禀高院要求杨颖滨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理事会,正当执行自1974年拟定的理事会章程,即当理事会成员少于五人时,理事会可依法委任合资格人士成为遴选会员。
同时杨秉刚就以下两项事宜要求法庭给予指示:包括理事会进行会议时依据《公司条例》理应考虑现任景福执董、杨秉刚的儿子杨嘉成在2017年2月22日提出成为遴选会员的申请,以及提名杨嘉成作为理事。
原告杨秉刚,答辩人为景福前主席杨秉梁、杨莺儿(译音)、杨碧儿(译音)以及杨颖滨慈善基金有限公司。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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