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衣柜强奸案售货员囚11年 官斥情节恶劣:伤害曾经深爱女士

2017-06-19 16:40

售货员潜入前女友家中匿藏衣柜内,伺机将女方强奸,事后被控强奸、非礼及严重入屋犯法等共5罪。早前裁定29岁被告陈俊文1项严重入屋犯法罪及1项强奸罪罪成。高院法官陈庆伟今判刑指,法庭留意到近年很多性侵犯案件是双方分手后,一方严重伤害另一方,是绝对不能助长的趋势。现今通讯发达,有人会苦苦纠缠,稍一不如意就威胁对方,这是法庭和社会大众都无法容忍。判以被告即时监禁11年。 陈官称本案情节异常恶劣,「本席完全想不到为何一个人伤害自己曾经深爱的女士」,毫无疑问事主留下终生不能磨灭的影响,当晚的事不断在脑海重复,腿、颈及手有不少疼痕。而且「看不到被告有丁点儿悔意」,对于事主上庭作供重提事件,被告没有丝毫怜悯之心。 被告有预谋地埋伏在前女友家中的衣柜,又携带鎅刀,更向警方透露事前更服下壮阳药,若对方不复合就会不惜一切使用鎅刀。庆幸最终没有使用鎅刀,这不等于被告仁慈,而是女方为求保命使用怀柔说话。虽然被告初犯,但没有使用安全措施对事主施暴,企图用鎅刀威吓事主,判监11年。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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