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屋强奸】疑犯暂毋须答辩 待警取证还柙至下月底再提堂 2017-06-14 12:08 被告林洛文被控于6月9日在宝田邨一个单位内强奸女子X。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28岁无业男子林洛文涉嫌日前在屯门宝田邨强奸一名女子,被控一项强奸罪,今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暂时毋须答辩,继续还柙至7月26日再提堂,以等候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对女事主的衣物、纸巾、床单等DNA验证、指纹鉴证和校对肇事大厦和附近大厦的闭路电视。 被告林洛文被控于6月9日在宝田邨一个单位内强奸女子X。 法庭记者:萧佩斐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社署下月起再推行广东计划 明起接受申请 下一篇 油麻地再有地铺卷闸遭涂鸦 一小时内两宗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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