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再有被告申请保释 月尾一并处理 2017-06-05 21:06 第七被告警员黄伟豪。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七警殴打曾健超案,今年二月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罪成,同被判监禁两年。七警已就定罪及刑期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而继次被告高级督察刘卓毅后,再有第七被告黄伟豪提出保释申请。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有关保释申请将于6月28日一并处理。 七名被告包括总督察黄祖成(49岁)、高级督察刘卓毅(30岁)、警长白荣斌(43岁)、警员刘兴沛(39岁)、陈少丹(32岁)、关嘉豪(33岁)及黄伟豪(37岁)。陈少丹另因在中区警署掌掴曾健超,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预测雷雨失准捱批 天文台:电脑模式误差大无百份百准确 下一篇 前港足队长失金条案 警拘三南亚汉起回大部份金条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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